味精能够给食物增添鲜味,所以许多人都是非常喜欢在烹调食物的时候放入一些味精的,但是味精虽好,在使用的时候却是需要注意一些事情的,否则不仅会破坏食物的味道还可能影响到身体健康,那么如何正确吃味精?食用味精有哪些注意事项?
1、不宜在酸性食物中添加味精,如糖醋鱼、糖醋里脊等。味精呈碱性,在酸性食物中添加会引起化学反应,使菜肴走味。
2、不要在滚烫的锅中加入,而要在菜肴快出锅时加入。因为谷氨酸钠在温度高于120℃时,会变为焦点谷氨酸钠,食后对人体有害,且难以排出体外。
3、在含有碱性的原料中不宜使用味精,味精遇碱会化合成谷氨酸二钠,会产生氨水臭味,使鲜味降低,甚至失去其鲜味。
4、高汤、鸡肉、鸡蛋、水产制出的菜肴中不用再放味精。
5、注意咸淡程度。如果太咸,味精就可能吃不出鲜味,食盐与味精的比例在3:1或4:1范围内,即可达到圆润柔和的口味,作凉拌菜时宜先溶解后再加入。因为味精的溶解温度为85℃,低于此温度,味精难以分解。
6、孕妇及婴幼儿不宜吃味精,因为味精可能会引起胎儿缺陷;老人和儿童也不宜多食。患有高血压的人如果食用味精过多,会使血压更高。所以,高血压患者不但要限制食盐的摄入量,而且还要严格控制味精的摄入。
炒肉菜不用加味精
肉类中本来就含有谷氨酸,与菜肴中的盐相遇加热后,自然就会生成味精的主要成分——谷氨酸钠。除了肉类,其他带鲜味的食物也没必要加入味精,如鸡蛋、蘑菇、茭白、海鲜等。
拌凉菜不宜放味精
因为味精在温度为80℃—100℃时才能充分发挥提鲜的作用。而凉菜的温度偏低,味精难以发挥作用,甚至还会直接粘附在原材料上,无味且扫兴。如果做凉菜时非要放味精,宜用少量热水把味精溶解后再拌入凉菜之中。
调馅料不宜加味精
许多人在调饺子馅、春卷馅时,都会放点味精,这样很不安全。味精拌入馅料后,会一起经过蒸、煮、炸等高温过程。但是,温度只要超过100℃,味精就会发生变性。不但会失去鲜味,还会形成有毒的焦谷氨酸钠,危害人体健康。除了不能拌馅,在制作热菜时,也是要在菜肴即将离火时才能加入味精。
放醋的菜不能放味精
酸味明显,醋加得比较多的菜肴不能加味精。因为味精在酸性环境中不易溶解,而且酸性越大,溶解度越低,鲜味效果越差。所以糖醋里脊、醋熘白菜等酸味大的菜肴都不能放味精。
味精用咸不用甜
在适当的钠离子浓度下,味精的鲜味才能更突出。所以,味精的鲜味在咸味菜肴中才能有鲜美表现,但如果在甜味菜中放入味精,不但不能增鲜,反而会抑制甜鲜的本味,并产生一股异味。所以,鸡茸玉米羹、香甜芋茸等菜肴中不能加味精。
味精是调味料的一种,主要成分为谷氨酸钠。如果在200℃以上的高温中使用味精。
鲜味剂谷氨酸钠会转变为焦谷氨酸钠,焦谷氨酸钠没有鲜味,会使味精鲜味丧失,但焦谷氨酸钠对人体无害。
还有如果在碱性环境中,味精会起化学反应产生一种叫谷氨酸二钠的物质。所以要适当地使用和存放。
味精理论来说,食用味精,只要不是量过于大,是对身体无害的,但至今未能指证味精有害,并不等于它无害,大家还是要掌握一个度。
专家提醒,一般说来,成年人适量食用味精是有益的,而婴儿,特别是12周以内的婴儿,如果母乳内含有过量的味精,就会使谷氨酸钠进入婴儿体内。
谷氨酸钠对婴儿生长发育有不良影响,它能同婴儿血液中的锌发生特异性结合,生成不能被机体吸收的谷氨酸锌。
随尿排出体外,导致婴儿缺锌,进而造成婴儿味觉变差,智力减退,厌食,生长发育迟缓及性晚熟等。
因此,哺乳期妇女应尽量少食味精,三个月龄的婴儿应忌食味精,一周岁以内也不食味精为宜。
成年人的味精摄入量以每天每公斤体重不超过0.12克为宜。
科学研究表明,味精对婴幼儿,特别是几周以内的婴儿生长发育有严重影响。
它能使婴幼儿血中的锌转变为谷氨酸锌随尿排出,造成体内缺锌,影响宝宝生长发育,并产生智力减退和厌食等不良后果。
因此产后3个月内的乳母和婴幼儿菜肴内不要加入味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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