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事件是让人觉得很可恶的,实际上经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只是没有被媒体曝光出来,近日,有记者接到网友爆料,一名小学四年级的女孩被继母虐待,身上全是伤痕,但是孩子的父亲怕失去老婆,所以不让邻居爆料,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27日早上7时许,记者接到网友报料称,巫溪县文峰镇,一小学四年级女孩被继母残忍虐待,女孩父亲竟因担心失去老婆不让邻居曝光。据悉,女孩的继母怀有5个月左右的身孕。当地政府相关人员向记者证实了此事,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从网友上传的一张照片中记者看到,小女孩的手臂上留有一条很长的“U型”旧伤痕。6月27日下午14时许,记者联系到巫溪县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她向记者证实了,文峰小学四年级学生被继母虐待,文峰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以前附近的邻居曾发现过女孩被继母虐待,但因女孩父亲害怕失去老婆便不愿曝光。近日,当邻居发现女孩在一家店铺躲了一晚上,便彻底引起了他们的愤怒,就将此事发布于网上。”
随后,记者从另一知情人士处获悉,前几天正是文峰小学组织期末考试的时间,可女孩未到学校参加考试,老师便发现了女孩离家出走,此后事情便开始在网络上持续发酵。此外,他还向记者透露了一个细节,女孩的继母怀有5个月左右的身孕。
27日下午,记者辗转联系到了女孩的父亲张先生,张先生称他们已经在政府的介入下妥善处理此事了,但对于其他,他婉拒了采访。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虐待儿童的情形一般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疏忽四种类型。
1、身体虐待:是指照顾者对儿童所造成的非意外性身体伤害,而导致其死亡、外型损毁、身体功能损害或丧失,或是让儿童处于可能发生上述伤害的情境中。此外,也包含过度及不符合年龄、不适合情境的管教或惩罚;
2、精神虐待:包括辱骂、恐吓、威胁、藐视、排斥儿童,或是持续对子女有不合情理的差别待遇;对儿童的福祉漠不关心,而导致或可能导致其身体发育、智能、情绪、心理行为及社会…等各方面发展产生明显的伤害;
3、性虐待:指成人以儿童为性的刺激对象,而发生任何与儿童性的接触。也包含加害者年龄在18岁以下,但其年龄长于受害者或对于受害者居于控制或强势的地位;
4、疏忽:因无知、无意或有意不加注意,而忽视儿童的基本需求,以致照顾不当,使儿童的身心受到伤害或可能受到伤害。
1、学校、幼儿园老师虐待儿童的情况。
定罪:因《未成年保护法》、《刑法》等对非家庭成员虐待儿童,没有明确规定,大多是引导性条款,在此情况下,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一般以寻衅滋事罪定罪。
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父母或家庭成员虐待儿童的情况。
定罪:家庭成员的虐待,定虐待罪。
量刑: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友看到新闻之后对这个女孩表示深深的同情,对这个家庭感到可悲,继母竟然会如此狠心,孩子的父亲也太过于自私,为了留住老婆居然让任由老婆打自己的孩子,虐待儿童是犯法的,不仅对孩子的身体有伤害,对孩子心理上的伤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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