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孕妇因为身体的特殊性,在服用药物时,药物会直接作用于胎儿,从而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所以市面上的有些药物是不能吃的,那么今天小编就是来和大家讲解一下孕妇用药要注意什么?哪些药会危害胎儿?
1、怀孕前1~3个月开始服用叶酸,以保证胚胎早期有一个较好的叶酸营养状态。足够的叶酸能满足胎儿神经系统发育的需要,避免神经管畸形儿的产生。
2、其次,怀孕后单靠日常饮食很难满足胎儿的对维生素的需要,准妈妈可以通过额外补充维生素来满足需求。孕妇维生素主要有叶酸、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维生素C、维生素D3、维生素E等。市面上的孕妇维生素有两种,分别是单一种类的维生素和复合维生素。单一种类的维生素,顾名思义只含有一种维生素,这种维生素适合有针对性补充营养的准妈妈。而像爱乐维这样的复合维生素片里则含有多种维生素,可以根据孕期需要进行调配,比较方便。
3、打预防针能起到预防某些传染病的作用,但是对于孕妇,打预防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被狗咬伤后,要咨询医生是否需要注射狂犬疫苗;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病率和病死率都很高,在医生的建议下,孕妇可以接种破伤风疫苗以防婴儿感染破伤风;孕妇家庭成员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及e抗原阳性者,也应该注射乙肝疫苗。
4、孕期不能用氨基糖甙类药物,这些药物会对胚胎有影响。
孕妇使用中药,必须考虑到中药对孕妇本人以及胎儿的影响,以防导致胎儿畸形、流产等,能不用的药材尽量不用。凡辛散耗气、大辛大热、滑利、祛淤、破血、有毒的药品都应慎用或禁用,详情如下:
一、禁用的中药:
辛香通窍药:麝香。破血逐瘀药:水蛭、虻虫、莪术、三棱。峻下逐水药:巴豆、牵牛、芫花、甘遂、商陆、大戟。大毒药:水银、清粉、斑蟊、蟾蜍。
二、慎用药:
活血祛瘀药:桃仁、蒲黄、五灵脂、没药、苏木、皂角刺、牛膝。行气破滞药:枳实。攻下利水药:大黄、芒硝、冬葵子、木通。辛热温里药:附子、肉桂、干姜。
三、禁用的中成药:
牛黄解毒丸、牛黄清心丸、龙胆泻肝丸、开胸顺气丸、益母草膏、大活络丹、小活络丹、紫血丹、至宝丹、苏合香丸等。孕妈妈一旦患了感冒,应尽快控制感染,排除病毒。如为轻型感冒,卧床休息,多饮水。如为重型感冒,应住院治疗,提醒医生勿用忌药。如有高热连续三天以上,病愈后请医生做B超检查胎儿有否畸形。
小偏方:
1、感冒初起喉头痒痛时,立即用浓盐水每隔10分钟漱口及咽喉1次,10余次即可见效。
2、喝鸡汤可减轻感冒时鼻塞、流涕等症状,而且对清除呼吸道病毒有较好的效果。经常喝鸡汤可增强人体的自然抵抗能力,预防感冒的发生。
3、萝卜白菜汤:用白菜心250克,白萝卜60克,加水煎好后放红糖10-20克,吃菜饮汤。4、菜根汤:白菜根3片,洗净切片,加大葱根7个,煎汤加白糖趁热服。
5、姜蒜茶:大蒜、生姜各15克,切片加水一碗,煎至半碗,饮时加红糖10-20克。
6、姜糖饮:生姜片15克,3厘米长的葱白3段,加水50克煮沸加红糖。准妈妈对外用药的使用也应该慎重,因为一些外用药能透皮被吸收进血液,引起胎儿或乳儿中毒,造成胎儿或婴幼儿神经系统器官的损害。
一般需慎用的外用药:
杀癣净:其成分是克霉唑,多用于皮肤粘膜真菌感染,如体癣、股癣、手足癣等,动物实验发现它不仅有致胚胎毒性作用,哺乳期妇女外用,其药物成分还可以分泌入乳汁,虽然临床上未见明显不良反应和畸变报道,但为了健康生育,此药应该慎用。
达克宁霜:含硝酸咪康唑。一般均有局部刺激,如果皮肤局部较为敏感,易发生接触性皮炎,或者因局部刺激发生灼感、红斑、脱皮起疱等。用药时如出现上述反应,应及时停用,以免皮损加重或发生感染。
百多邦软膏(莫匹罗星):是一种抗生素外用软膏,在皮肤感染方面应用较广泛。但有不少专家认为,妊娠期最好不要使用该药。因为此膏中的聚乙二醇会被全身吸收且蓄积,可能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
阿昔洛韦软膏:属抗病毒外用药。抗病毒药物一般是抑制病毒DNA(核糖核酸)的复制,但同时对人体细胞的DNA聚合酶也有抑制作用,从而影响人体DNA的复制。所以,妊娠期在使用各种抗病毒外用药时应慎重。
皮质醇类药:应用于皮肤病较多。这类药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如治荨麻疹、湿疹、药疹、接触性皮炎等。但是,妊娠期妇女大面积使用或长时期外用时,可造成婴儿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并能通过透皮吸收,小剂量分布到乳汁中。此外,这类药还可造成妇女闭经、月经紊乱,故欲生育妇女最好不用。
以下西药类药物会对胎儿有危害,请准妈妈们远离。
抗癌药:可致畸形、死胎,造成四肢短缺、外耳缺损、唇腭裂及脑积水。激素类药物:据报道,早期应用雌激素的孕妇生下的女孩,在青春期及青春后期,可发生女性私处腺癌。雄激素中的睾丸酮可使女性胎儿的外生殖器男性化。在妊娠14周以前,如果大剂量或持续应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如考的松、强的松等),可引起死胎、早产、唇腭裂、无脑儿等畸形。甲状腺激素也有致畸作用。
抗生素类: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可致先天性耳聋并损害肾脏。四环素类可导致骨骼发育障碍、小肢畸形、乳齿黄染和牙釉质发育不全、先天性白内障等。红霉素可致胎儿肝脏损伤。氯霉素可使骨髓机能受抑制以及新生儿肺出血。磺胺类特别是长效磺胺,可致新生儿黄疸。
镇静药:眠尔通可致胎儿发育迟缓和先天性心脏病。巴比妥类可致指(趾)短小、鼻孔通联。长期服用冬眠灵可致胎儿视网膜病变。
维生素类:维生素A及叶酸缺乏可致胎儿畸形;但若是孕妇服用过量的维生素A也可引起胎儿畸形。维生素D过量,可引起胎儿钙质过多,主动脉、肾脏动脉狭窄,主动脉发育不全,智力发育迟缓及高血压。大量维生素K可引起新生儿黄疸。
其他药物:解热镇痛药如阿斯匹林、非那西汀可致胎儿骨骼畸形、神经或肾脏畸形。抗甲状腺药可抑制胎儿甲状腺素的合成而导致死胎或先天性克汀病等。降血糖药如磺脲类药物,可引起流产、死胎、多发性畸形。服用大剂量抗疟药如奎宁能引起胎儿视网膜损害,等等。
1、药物治疗:治疗痔疮的药物很多,如痔疮膏。有些在缓解症状方面效果很明显,但这些药物中常含有麝香、明矾、甘露醇及抗菌素等成分,这些成分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建议孕妇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手术治疗:痔疮可以进行手术治疗,但在孕晚期一般不宜手术,以免引起流产或早产的可能;而孕早期使用麻醉药和某些抗生素可能会对母胎不利,所以孕妇患痔疮后应主要靠饮食调节和每天熏洗坐浴来治疗,一般不采用手术。如果病情严重,也要等到产褥期后,才进行手术治疗,如遇痔核脱出时则尽快予以回纳,多卧床休息;必要时可在医生进行系统的检查、辩清情况后考虑注射疗法、套扎疗法、冷冻疗法等。
经过治疗后,如果症状未得改善甚至加重、嵌顿不能回纳、有明显痛苦时,仍应考虑手术治疗,但宜尽量选择在孕20~32周为宜。且因是妊娠期,组织脆弱,容易出血,所以手术过程中要加以注意。孕36周以后由于肛门会女性私处组织流血、水肿、脆弱,伤口通常难以完全愈合,故不宜手术。分娩后手术,目前普遍认为局部、全身都无妨碍,因此如需手术可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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